新华网沈阳12月4日电(记者王炳坤、陈光亮)两个多月前修订施行的《绿色食物标志管理办法》取消了绿色食物标签的“终身制”,不过记者近来造访一些超市、商场留意到,部分绿色食物的标签过期却仍在出售,顾客应留意区分。
由农业部修订施行的《绿色食物标志管理办法》取消了绿色食物认证的“终身制”,规则其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如不从头请求,则不能持续在产品包装上运用绿色食物标签。不过记者近来发现,商场、超市中出售的大米、面粉、鸡蛋、豆油等食物尽管贴有绿色食物标签,但许多现已过期无效。比方某品牌面粉,从企业信息码来看,其绿色食物标志获证年份为2007年5月,到2010年5月已到期,但其生产日期为2012年11月12日,显然是新规则收效后,厂家仍在违规运用绿色食物标签。
辽宁省鞍山市顾客协会工作人员介绍,企业持续运用3年以上的绿色食物标签,属无效标志,这无疑是对顾客的诈骗行为。标志的过期并不一定代表产品自身有质量问题,但很可能已不契合绿色食物的规范了。
对此,鞍山市工商部门提示,顾客在购买绿色食物时,可登录我国绿色食物网查询真伪。现行的绿色食物标志企业信息码由12位组成,前6位代表“区域代码”,中心2位代表“获证年份”,后4位代表“当年获证企业序号”,假如顾客发现年份已过期的要慎买。
秘书流动人口就地办准生证村官 30亿身家朝鲜方案发射卫星黄金储藏存美国深圳原副市长落马天津 智障工女主播告发人大代表农民工桥下逝世黑监狱案开审非沪籍女生停学民间团体 保钓广告贫困县 遮羞墙南航 炸弹要挟武汉出租车刹车危险